各位硕士、博士生: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国家留基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并于近期启动2020年第二批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遴选工作。
为了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获得海外实习、任职经历,成长为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综合型优秀人才,学校拟按照国家留基委的相关要求,选拔和推荐优秀学生申报国家留基委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对于获得项目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资助一定数额的奖学金予以鼓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基委2020年计划继续选派优秀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国家留基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等以国家留基委录取文件为准。
相关信息请查看国家留基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74 。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读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5. 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6.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 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通过国家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它要求,具体按国家留基委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对于以下情况,学校将不予受理:不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申请时已在国际组织开始实习的;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三、申请流程
1. 校内线上申请:申请人查看国家留基委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相关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5),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在确定意向岗位后,准备申请材料,在我校外事服务系统(网址http://103.247.176.137/)上提交申请。校内线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下午4点,过期将无法提交申请。
为确保申报顺利,请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线上申请后发邮件至wangye1@ucass.edu.cn进行确认,邮件名为“留基委国际组织项目(请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已提交+姓名+院系+手机号码”;
2. 校内评审:学校计划于8月下旬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及面试评审;
3. 国家留基委网上申请:在校内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根据网上报名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70),分步填写申请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4. 学校推荐:学校将于9月20日前在国家留基委网申系统中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向国家留基委报送书面推荐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
5. 国家留基委评审及录取:国家留基委计划于10月-12月组织中外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暂定于12月公布录取名单。
6. 派出:被录取人员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确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派出时间预计应在2021年7月以后。
四、申请材料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在我校外事服务系统中填写申请信息后自动生成,申请表线上生成以后学生需联系导师、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处出具书面回复意见,形式可为电子签名、微信截图、同意函、邮件等,并上传至外事系统);
2. 所在院系推荐意见(申请人联系所在院系负责人出具中文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含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近五年学术科研情况;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被推荐人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院系对被推荐人参加项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推荐意见应控制在500字以内。落款处应有推荐人姓名和职务/职称以及所在院系公章);
3. 中文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和/或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成果、申请目的、项目结束后的学术科研或职业规划等相关信息,落款有本人签名);
4. 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5. 外语水平证明;
6. 成绩单复印件(英文);
7.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 个人陈述(英文);
10. 个人简历(英文)。
申请材料4-10均须符合国家留基委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9。
补充说明:
1. 如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申请人须向学校提交一套纸质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纸质版材料可先由申请人妥善保管,待返校后送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咨询办法
请发送邮件至wangye1@ucass.edu.cn(王老师),邮件名称为“留基委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咨询+姓名+院系+联系方式”。
附:外事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