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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一、 选派信息

1.选派渠道

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并获得岗位邀请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议项目申报选派办法另行公布。)

2.实习期限与资助期限

实习生:3-12个月。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资助起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录取日期。录取时已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录取日期为准;录取时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实习合同列明的实习开始时间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2.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规定的基本条件;

3.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已在国际组织开始实习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二)个人渠道申请者,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三)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渠道申请流程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申请流程

四、更多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https://www.csc.edu.cn/chuguo

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

五、项目咨询

校内申请咨询:刘老师

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

咨询邮件名为“CSC国际组织实习咨询+姓名+学院”

办公地点:良乡校区行政楼322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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