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我校2024年将继续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准备
1.申请人查看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拟留学单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严格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二)校内申请
1. 线上申请
学生须登录我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http://fas.ucass.edu.cn)在线提交校内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下午4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下午4点。
2. 完成校内审批
两类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须分别在校内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审批,学生可以选择线上审批和线下签字两种审批模式。
1)线下审批:
学生线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生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后上传;
2)线上审批:
为方便学生履行审批手续,国际处在外事服务系统中开启线上审批功能,相关部门可以在线上完成审批,学生可在社科大“一站式服务大厅”手机端“我的消息”中收到审批进度的提醒。
如学生不方便线下到相关部门完成签字盖章环节,可提醒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在线上审批,并在审批流程完成后,将生成的申请表上传。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填报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第一批为3月10日—3月29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类别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第二批为5月10日—5月29日(“个人渠道”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
(四)学院审核及填写意见
申请人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基础信息后导出《单位推荐意见表》,在国家留基委项目通知栏下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及导师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填写该表,并在第五栏处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应在“校内主管部门”处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须将《单位推荐意见表》第四栏的具体推荐意见内容(写成word文稿)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格式版本(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定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邮件标题须为:CSC攻博/联培+推荐意见+姓名+学院+联系方式。
(五)学校审核及推荐
学校拟于2024年3月29日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材料;于2024年5月29日起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材料。两类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并需按照前述“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一套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公布。
五、 项目详情
国家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
http://www.csc.edu.cn
校内申请咨询方式:
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
电话:010-81360322,刘老师
办公室:良乡校区行政楼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