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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基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我校2023年将继续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期限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申请时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派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四)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准备

1. 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拟留学单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1)“个人渠道”:申请人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2)“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合作渠道奖学金项目检索链接:https://bg.csc.edu.cn/。

3.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二)校内申请

1. 线上申请

学生须登录我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http://fas.ucass.edu.cn)在线提交校内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3月9日上午9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9日上午9点

2. 提交校内申请表

两类申请人须分别在校内申请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处322办公室。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填报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第一批为3月10日—3月29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类别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第二批为5月10日—5月29日(“个人渠道”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

(四)学院审核及填写意见

申请人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基础信息后导出《单位推荐意见表》,在国家留基委项目通知栏下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及导师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填写第四栏、第五栏内容,并完成签字盖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应在“校内主管部门”处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须将《单位推荐意见表》第四栏的具体意见内容(写成word文稿)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格式版本(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定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邮件标题须为:CSC攻博/联培+推荐意见+姓名+学院+联系方式。

(五)学校审核及推荐

学校拟于2023年3月29日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材料,于2023年5月29日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材料。两类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并需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5月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公布。

五、项目详情

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

http://www.csc.edu.cn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校内申请咨询邮箱:

studyabroad1@ucass.edu.cn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与要求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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