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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关于申报国家留基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我校2025年将继续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申请条件

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11日以后出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我校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准备

1.申请人查看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拟留学单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严格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二)校内申请

1. 在线填报

学生须登录我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http://fas.ucass.edu.c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名称为“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攻读博士学位)”。申请须提交的材料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周五)12:00,过期不再受理。

2. 校内审批

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审批模式。

1)线下审批:

申请人线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生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后上传;

2)线上审批:

为方便申请人履行审批手续,国际处在外事服务系统中开启线上审批功能,相关部门可以在线上完成审批,申请人可在社科大“一站式服务大厅”手机端“我的消息”中收到审批进度的提醒。

如申请人不方便线下到相关部门完成签字盖章环节,可提醒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在线上审批,并在审批流程完成后,将生成的申请表上传。

3. 提交审批表

选择线下审批的申请人应于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成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良乡校区行政楼324办公室)。

选择线上审批的申请人应提前将完成审批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导出,于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良乡校区行政楼324办公室)。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

5. 学院审核及填写意见

申请人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基础信息后导出《单位推荐意见表》,在国家留基委项目通知栏下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及导师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填写该表,并在第五栏处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应在“校内主管部门”处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须将《单位推荐意见表》第四栏的具体推荐意见内容(写成word文稿)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格式版本(仅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需提交)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定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邮件标题须为:CSC攻博/联培+推荐意见+姓名+学院+联系方式。

6. 学校审核及推荐

学校拟于2025年3月21日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及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材料。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并需按照前述“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向下方国际处邮箱提交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

7.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2025年5月底公布。

五、 校内咨询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良乡校区行政楼324

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

请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项目咨询】CSC攻博/联培+姓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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