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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我校将开展“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并获得岗位邀请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或短期工作,地点应为国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实习生。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际组织实习人员在外实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签证延长费等。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月、2400美元//月或2500瑞士法郎//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法定流通币种为上述三种币种以外的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资助起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录取日期。录取时已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录取日期为准;录取时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实习合同列明的实习开始时间为准。

为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获得海外实习、任职经历,成长为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综合型优秀人才,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外,学校将对获得项目正式录取的学生,额外资助5000元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11日以后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 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4.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则。

5.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 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项目指南执行。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校内申请及审核

申请人需按各申请渠道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登录我校外事服务系统(网址:http://fas.ucass.edu.cn/)提交申请。为确保申报顺利,请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线上申请后发邮件至studyabroad1@ucass.edu.cn进行确认,邮件名为“CSC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已提交+姓名+学院+手机号码

我校全年受理该项目的申请。学校将于每月25日至次月1日集中受理申请,并于次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线上申请

校内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尽早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70)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75)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4. 学院审核及填写意见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完成基础信息后,经学校审核并导出《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持《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至导师及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导师、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申请国际组织实习必要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签字、盖章。

5. 提交完整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线上申请后,需在每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提交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项目办公室(良乡校区行政楼324室)申请材料说明详见附件)。

6. 学校推荐

完成审核后,学校将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上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书面推荐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

7.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及录取

对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或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对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指南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进一步审核/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项目咨询

校内申请咨询:老师

邮箱:studyabroad1@ucass.edu.cn

咨询邮件名为“CSC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咨询+姓名+学院

办公地点:良乡校区行政楼324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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