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隶属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其前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之一。作为中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机构之一,我校目前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124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132个,还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类型
我校国际研究生招生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进修生(相当于硕士层次)、高级进修生(相当于博士层次)。
二、招考方式
我校2024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及参加普通、高级进修均采取“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详见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三、招生专业
详见《2024年国际学生博士(中文项目)招生专业目录》、《2024年国际学生硕士(中文项目)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考细则
(一)申请条件
1. 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须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方可申请。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原为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来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应提交第(1)类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并提供中国国籍注销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
2. 对华友好,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 身体健康,达到办理来华签证或居留许可的体检要求,能够确保在华期间正常学习、生活。
4. 有熟练的汉语水平。申请者需提供成绩达到5级200分及以上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复印件。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须经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报考参加普通进修生学习的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学位,并经一名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报考参加高级进修生学习的申请人须具有硕士或同等学位,并经一名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二)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2、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 https://intl.ucass.edu.cn/lxskd1/zwxm.htm。
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国人自费来华学习申请表》;
(2)最高学位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注:入学报到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学位证明原件进行复审,如不能提交原件供复审将无法入学。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应提供中文或英文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拟录取后补交学位证明文件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在境外高校获得学位的,应先在本地有资质的官方机构办理公证,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认证,也可通过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直接办理线上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签发的学位证书只需办理该国有资质部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无需办理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缔约国名单见网址:
https://www.mfa.gov.cn/wjbxw_new/202310/t20231023_11165858.shtml
缔约国提供附加证明书服务的有资质机构名单见网址:
https://www.hcch.net/en/instruments/conventions/a
(3)自本科阶段起毕业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公证件或认证件(可通过向毕业院校申请在成绩单重新加盖学校公章或出具证明的方式予以认证);
(4)两封推荐信原件
推荐信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建议使用带有推荐人单位名称的信纸,内容须包含推荐人的职务或职称以及联系方式,并由推荐人签字。推荐信落款时间应为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5)成绩达到5级200分及以上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复印件;
注:在华参加本科以上汉语授课的毕业者可免交。
(6)中文简历;
注:须列出申请人接受高等教育以来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经历。
(7)本人用中文书写的个人陈述;
注:简要写明个人报考原因、专业志向、学术研究成果、未来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硕士生1500字左右,博士生3000字左右。
(8)本人护照复印件;
注:护照必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需提供护照封面、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如有)复印件。
(9)经济能力证明;
注:应使用我校模板;经济担保书中应注明担保人的职业、电话及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经济担保书担保人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如在职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经济能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须为存款金额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存款到期时限在2024年10月31日之后的定期存款。
(10)个人研究成果;
注:已发表或完成撰写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11)2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2寸,彩色白底)及照片电子版;
(1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选择提供);
注: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少检查项目、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六个月,请申请人据此安排体检时间。
3、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和邮编为:中国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02488(Intl’ Office,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No.11 Changyu Street Fangshan District, Beijing, 102488, China)。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学生(中文项目)申请材料”。
提交上述纸质材料的同时,考生须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以ZIP或RAR格式压缩包发送到admissions@ucass.edu.cn。压缩文档和电子邮件标题均应命名为“申请材料+本人中文姓名”(如:申请材料+张三.zip)。请勿将所有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 PDF 或 word 文档。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和核实。在必要时,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因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缴纳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为人民币580元。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交申请费,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以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费(请勿在邮寄申请材料时夹带现金)。申请费用建议使用人民币缴纳。申请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房山支行良乡分理处(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FANGSHAN BRANCH, LIANGXIANG SUB-BRANCH)
银行账号:0200 0264 0920 0176 883
国际银行代码(SWIFT CODE):ICBKCNBJBJM
汇款时请务必备注申请人护照号码及姓名 “护照号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生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最终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未进入考核名单的,中止“申请-考核”程序。
(四)发放准考证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邮件形式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核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与学院保持联系并关注招生学院官方网站。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科目:
汉语语言能力及中国概况考核,总分50分;
专业水平综合考核,总分100分。
参加专业水平综合考核的考生应向学院考核专家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报考原因、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报考部分学院、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水平综合考核时需参加笔试,需笔试的专业已在招生简章备注中注明笔试要求。
(六)录取
1、通过资格审查、各科成绩合格且符合国家录取要求的考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将邮寄给学生本人。未被录取者,我校不另发通知。
(七)信息公布
招生简章(含招生目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官网公布。网址: https//intl.ucass.edu.cn/lxskd1/zwxm.htm 。
五、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部分专业学习年限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所申请学院)。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如提前修满学分、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基本学习年限结束但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学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如提前修满学分、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基本学习年限结束但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学年。
普通、高级进修生学习期限一般为1年。
六、注册入学
被录取的国际学生应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中国教育部制作发送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化验报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即X1签证)。请务必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表,以供入境后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时使用。
新生于2024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在学期间须受到符合规定要求的保险保障。按照我校要求,留学生应于报道注册日当天购买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对于没有按要求购买保险的留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保险费用800元人民币/年度(详情见留学保险网 www.lxbx.net)
七、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人民币 27000 元/学年
博士研究生:人民币 30000 元/学年
普通进修生:人民币 25000 元/学年
高级进修生:人民币 28000 元/学年
注:学费一般按上述统一标准收取,如有不同,须以学院特殊说明为准。
(二)奖学金
国际学生(中文项目)在读期间可申请以下奖学金:
●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
● 北京市“一带一路”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
注: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在华住宿
被正式录取的国际学生可申请校内住宿,也可在校外自行租住房屋。校外租房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
在校内住宿的国际学生可选择单人间或双人间,收费标准及设施由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统一规定(关于具体费用数额,可来电来函咨询)。被录取的国际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可提前提交住宿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在报到时一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学位证书。
普通、高级进修生进修期满,完成进修计划者,颁发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十、其他事项
有关招生学院的详细信息,如学院简况、师资力量、招生专业设置、研究方向、培养计划等,可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我校不允许国际学生在华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一、报名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方式
电话:+86-10-81360322 81360325
传真:+86-10-81360998
E-mail:admissions@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4年4月16日